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15258396936
律师信息
杨璇-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照片展示

杨璇律师

  • 律所:

    北京观韬中茂(宁波)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258396936

  •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会街288号宁波中心大厦B座27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什么是侵犯注册商标 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有什么修改吗

添加时间:2022年8月12日 来源: 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guzcqls.com/

 杨璇律师,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是侵犯注册商标

被告:吴某某、范某某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接受被告范某某的委托,为其辩护。

案由:假冒注册商标

被告人吴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非法使用“剑南春”、“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商标及包装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范某某明知上述被告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而为其提供运输其行为均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论处。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意见:被告人范某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可减轻处罚;且范某某虽然为吴某某提供了运输的帮助,但未参与事前策划,而是在运输途中才得知真相,由于碍于情面,未拒绝吴某某,但事后再也没有参与吴某某的另外两次犯罪计划,足以证明范某某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院采纳了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决吴某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范某某单处罚金5000元。

在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辩护中有很多辩护技巧和策略,犯罪嫌疑人一旦涉案,应当及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有什么修改吗

一、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有什么修改吗

“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之间在视觉上基本上没有差别;“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色彩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形成的商标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的主体形状、色彩组合近似,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误认为该侵权商标的商品为原注册商标商品有特定联系。

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认定原则为: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份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定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二、商标的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认定的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联系电话:15258396936

Copyright 2018-2024

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