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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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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利许可有什么方式?广东宁波专利许可分类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19年5月19日 来源: 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guzcqls.com/

  专利所有人只有在申请被授予了专利之后,那么才能成为专利权人,而相关的权利也自然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专利权人也是可以将自己的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进行交叉许可而不收取使用费的情况也是存在的。

  杨璇律师,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熟悉民商事法律法规及政策。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公司法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其专业优质的服务与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客户的持续信赖。坚守“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专利许可有什么方式?

  1、独占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仅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其他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2、排他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和专利权人实施该专利,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3、普通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可以允许多家实施该专利。

  4、分许可。在双方约定的地域(一国或某地区)内,在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的同时,也允许被秆可方允许他人实施该专利;这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否则被许可方人分许可权。

  5、交叉许可。由双方专利权人协商,双方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互用对方专利。

专利许可分类是怎样的?

  1、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2、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3、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杨璇律师 广东宁波知名律师,承办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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