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15258396936
律师信息
杨璇-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照片展示

杨璇律师

  • 律所:

    北京观韬中茂(宁波)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5258396936

  •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会街288号宁波中心大厦B座27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文学作品著作权被侵犯能要求赔偿多少钱?代写的个人传记著作权属于谁?

添加时间:2019年9月4日 来源: 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http://www.guzcqls.com/

  杨璇律师,宁波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文学作品著作权被侵犯,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钱?

文学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如果没有经过文学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文学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较多损失的,可以及时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



确定对方侵犯了你的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想要提起侵权诉讼的,要做好以下的起诉准备:


1、搜集和整理对方侵权的证据材料。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图书著作权本身成立。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抄袭方式。


4、到法院递交起诉状,选择原则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选择大城市的原则。


5、起诉前及时采取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


因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而引起的赔偿,其赔偿标准和数额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赔偿如下:


1、能确定实际损失的,根据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要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要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不过,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就会跟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不过,除了通过起诉赔偿之外,还可以通过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那这样就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文学作品属于个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如果作者已经具有一定的盛名,或是作品本身的影响力就很大的时候,那么被侵犯文学作品之后能要求拿的赔偿还是相当多的,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律师维权。



代写的个人传记著作权属于谁?

通常上,每个人的传记可以自己写,要是自己动笔不了的还可以找人代写。但是因为个人传记是根据自身经历纪实的,找人代写的话,有些人就没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其实,在著作权法上,代写传记的归属有明确的规定。



按规定,所谓的著作权的权利人包括作品作者,或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受者。


不过,找别人代写的个人传记著作权归属,实际上得按如下确定:


1、按照双方的约定确定权属。即传主与执笔人之间就著作权权属问题的约定能够直接决定传记类文学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2、根据署名确定权属。传记类文学作品虽有其特殊属性,但归根结底还是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在传主和执笔人就权属无约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关于作品权利归属的规定,也即我国第十一条规定,要是没有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3、参照适用合作作品权属的规定。传记类文学作品的创作过程往往是传主本人进行口述并提供资料和线索,再由执笔人进行整理、分类和集中撰写。


按规定,个人传记属于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执笔人和传主本人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就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对于个人传记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其实,代写个人传记的,要是在一开始就没有说清楚,那么后面对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就会很多。实际中,如果因为传记的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的可以双方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是纠纷较为复杂的,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律师代理诉讼。



联系电话:15258396936

Copyright 2018-2024

宁波知识产权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